2006年12月20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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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心公务卡成为腐败快速通道
杨金溪

  从明年1月1日起,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体系的江苏省级单位,将全面推行“公务卡”。这一制度的实施,将减少现金支付活动,可有效杜绝部门及个人利用职务活动,滋生腐败及私设小金库的现象(12月18日《东方早报》)。
  据报道,按照原来的现金支付体系,一位工作人员到北京出差,单位一般会按标准给其4000元备用金。如果他实际只花费了3000元,他可能会找来一堆餐饮券、定额发票“冲数”。使用公务卡后,只能通过刷卡支付。事后,单位财务可以通过银行系统,看到该职工出差时每笔花销的金额及项目,基本杜绝了虚报现象。但笔者认,这种设想纯粹是一厢情愿,具体实施会出现难以控制的变形局面。
  财政管理者们的设想乍听起来颇有道理——为避免工作人员出差后弄一大堆发票冲数、虚报冒领、从中渔利而实行刷卡,这样你那一大堆票就没用处了。但直接刷卡,就不能虚报了吗?须知,远在千里之外的刷卡单位并不归你领导,就是近在咫尺当面玩假,你也只能无奈。若是刷卡单位和刷卡者达成“默契”,明明只用了3000元,也巧立名目刷为4000元,多刷的那1000元由两者分成,这时,公务卡岂不成了滋生腐败的快速通道?在这个快速通道上,还很有可能会上演腐败分配不公的闹剧。因为文件中规定,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透支额度为5万元人民币,处级干部为3万元人民币,科级及科以下干部职工为2万元。这就是说,谁的官越大谁使用资金的自由余地就越大,谁在出差时有可能通过巧立名目刷卡获取的好处就更多。
  由此看来,在没有有效管理的情况下就推行公务卡制度,恐怕很难避免刷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弄虚作假,最终损失的是公共资金。
  针对发票造假推出公务卡制度恐怕是词不达意之举,眼下最为重要的,应是如何治理愈演愈烈的发票造假之风。君不见,在许多公共场所买假发票者有之;将娱乐消费冒名为吃喝招待发票者有之;私人购物而发票却显示为“办公用品”、“礼品”者亦有之。发票在一些人手中已经成为“第二钞票”。“第二钞票”的生存土壤如此“肥沃”,公务卡亦难逃成为腐败快速通道的厄运。